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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交通局、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处:
根据省交通厅2008年全省文明公路创建计划要求(浙交〔2008〕98号),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今年的创建路段进行督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08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方式:现场踏勘、内业资料检查。
三、督查路段和内容:37省道嵊义线、杭甬高速公路绍兴段创建文明公路的组织机构、计划措施、方案预算和其他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参加人员:绍兴市交通局、绍兴市公路管理处、绍兴市运管稽征处、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处、嵊州市交通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请各受检单位准备好相关资料和汇报材料。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