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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交通局文件

绍市交发〔2008〕159号


绍兴市交通局关于开展二○○八年度十佳交通行政执法案件
和十佳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局、市直交通各执法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根据《交通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审制度》及年度法制工作的相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08年度“十佳”交通行政执法案件和“十佳”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评比活动。现将有关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开展规范化办案活动,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促进“法治交通”目标的实现。
    二、参评对象和条件
    参加这次案件评选的范围为2008年1-8月办结的一般程序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和交通行政许可案件。各县(市)交通局各推荐3个行政处罚案件和3个行政许可案件(公管、运管、港航各1个),市公管处、运管处、港航局各推荐2个行政处罚案件和2个行政许可案件,市交通质量监督站推荐1个行政处罚案件参加评选。
    “十佳”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由各县(市)交通局各推荐1人,市直执法单位各推荐1人,市便民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推荐1人。被推荐的人应为具体从事交通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
    三、评比活动安排
    (一)8月20日前,由各县(市)、各单位组织自查,重点检查规范化办案活动开展情况和行政执法档案质量情况。
    (二)8月21日前,各县(市)交通局和市直交通各执法单位将相关推荐案卷、推荐人员及规范化办案工作总结报送市交通局法制处。
    (三)8月下旬,市局将邀请省交通厅、市中级法院、市法制办等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案卷进行评查,评选出全市“十佳”交通行政执法案件,并择优确定“十佳”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予以表彰。
 
 
 

二○○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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