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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交通局文件

绍市交发〔2009〕64号


绍兴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行业
“安全质量年”活动2009年工作目标
和主要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局、市直交通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有关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和省厅、市安委会有关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现将《绍兴市交通行业“安全质量年”活动2009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质量年”活动2009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绍兴市交通行业“安全质量年”活动2009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安全质量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断强化,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创新工作不断深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事故各项指标控制在省厅、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之内。全市高速公路工程和重点水运工程质量鉴定等级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83%以上;农村公路质量合格率100%。
    二、主要任务
    (一)各县(市)交通局
    1.做好“安全质量年”活动方案的细化深化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2009年“安全质量年”活动进行布置和督查。
    2.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修订规范性文件,增强各类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
    3.督促各单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人员,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经费、设备等。
    4.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管理整体水平,提高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工作,加大资金投入,以先进的科技手段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二)公路管理部门
    1.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
    (1)继续狠抓桥梁、隧道、高边坡等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逐一排查,不断完善技术档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保障桥梁、隧道、高边坡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
    (2)深入开展以桥梁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公路桥梁养护和管理的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工作局面。投入资金1660万元对16座国省道桥梁进行改造;投入资金4115万元改造县乡道危险桥梁34座;危桥改造年度开工率达到100%,完成率70%;完成计划内大桥、特大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工作,形成检查报告。
    (3)全力推进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安全设施设置工作及安保专项工程。投入1亿元全面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施波型护栏528公里,基本完成县道以上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完成一部分乡村道农村公路建设。按时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安全保障工程计划,实施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干线公路安全设施齐全、规范。
    2.营造安全的行车环境
    (1)加强公路养护和路政巡查,对影响行车畅通的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对出现塌方的路段迅速组织力量清理、抢修。
    (2)不断加大在公路养护与标志标线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投资502万元,完善国、省道104线,S212绍甘线,S211诸东线,S309江拔线,S311象西线,S103杭金线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其中标志牌236块,漆划标线60839平方米,道口标柱574根,支路口减速设施605米,柱式轮廓标6799根。投资约592万元对农村公路的安全设施进行增设和完善。使公路通行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3)治超和保畅两手抓,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高速公路桥下运营安全等专项整治,力争全市干线公路平均超限率控制在4.5%以下,规定卸载率达到100%。
    (4)加强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重点加强对养护占道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的监管。
    3.确保公路应急畅通
    (1)坚持未雨绸缪,防抗结合的方针,不断完善“三防”应急预案,做好极端天气及恶劣气候下公路的安全畅通工作。在极端天气下,坚守岗位,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及恶劣气候情况,做到人员、设备、物资三落实,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安全责任制度,组织有序,措施有力,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公路通行。
    (2)整合资源,统筹布局,加强应急设备物质储备,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指挥和管理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对预案有计划地组织演练。着力打造快速反应、应急有力、统一调度、相对集中的应急保障体系。
    (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修订《绍兴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对照《浙江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规范》,整理和补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严格执行。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督促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自评。
    2.规范安全基础台帐
    在全面应用安全管理台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台帐的规范性,及时登记收录有关内容,整理装订相关资料,并把安全管理台帐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
    认真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做好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组织安全人员培训
    编制绍兴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人员教育手册,所有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登记领册,每年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录在教育手册上。市处举办一期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骨干业务培训班,各县(市)所负责当地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同时督促运输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4.强化安全源头管理
    严把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关,严把从业资格关,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加强客运站监督,督促全市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全部使用行包安全检查仪,进一步强化客运站的危险品检查、车辆例检和出站门检工作。
    5.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全市道路运输行业要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同时明确隐患认定标准,对照标准确定隐患,定期上报隐患排查情况,对一般隐患实行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6.实施安全六项工程
    (1)安全车工程:客运班车、旅游客车在新增、更新时逐步推广全承载客车。
    (2)安全带工程:跨县以上班车和旅游包车在更新购置车辆时同步安装好全车安全带。
    (3)安全员工程:建立违章驾驶员公告制度,受到公司解聘的驾驶员在绍兴运政稽征网上进行公布。
    (4)安全卡工程:继续开展行车记录仪和GPS的安装工作,在全市普通班车和出租汽车上推广安装GPS。
    (5)安全站工程和安全仪工程:在全市一级客运站推广实施车站监控系统和驾驶员指纹仪。
    (6)组织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探索建立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安全预警机制。
    7.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1)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优化城乡公交线网,着力解决农村客运班线上下班高峰时段和节假日的车辆、班次问题,确保农村乘客有序、及时疏运。
    (2)督促客运、危货运输、旅游包车企业落实专人加强GPS动态监控,严格执行监控制度。
    (3)加强出租汽车安全管理,督促公司严把出租汽车驾驶员聘用关,建立安全嘱咐制度,开展夜间出租汽车检查。
    (4)开展营运客车、危货运输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8.重视应急管理
    要梳理道路运输行业应急预案,对预案有计划地组织演练,逐步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四)港航管理部门
    1.不断改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1)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重点强化各有关经营单位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督促各企业和渡口单位将责任制签订到船舶和相关人员,并切实完善和有效实施安全目标考核机制,实现责任制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继续实施对2008年重点隐患的跟踪督促,及时消除遗留隐患;进行新一轮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确定重点监控内容,督促有关单位消除隐患。
    (3)贯彻实施《内河交通安全标志》新标准,做好海事辖区分界牌和安全标志的查漏补缺工作,配合航道部门完成所有公路桥梁航标、饮用水源标志和骨干航道相连的支线航道岔口信息标志设置。
    (4)做好内河干线航道通航秩序的专项治理。规范通航秩序,做好控制农用船进入杭甬运河的宣传教育、监管工作,严厉查处严重超载运输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超载船舶占重载船舶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进一步探索主要干线航道通航秩序管理方式,确保辖区干线航道安全畅通;全面推行内河通航安全评估,规范通航安全评估管理,配合省局制定全省内河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实施办法。
    (5)实施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的重点监管。强化对渡口、客游单位、库区的安全监管,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强现场管理,确保船舶适航、人员适任、码头(渡埠)适靠和不出现冒险航行情况;根据水上交通的季节性特点总结经验,做好春运、春游、三防、黄金周、夏季枯水、冬季冰冻等季节性和特殊天气下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对“二客一危”船舶的安全监管,确保重点船舶安检率达到100%,实施辖区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动态监管和客渡船舶的重点监管。
    (6)开展“百里宣传、千船培训、万人教育” 活动。结合杭甬运河开通实际,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特别是对运河沿线乡镇的宣传,采取编发宣传资料、粉刷宣传标语、乡镇广播宣传等手段对运河100多公里沿线乡镇进行水上交通安全宣传,使万人以上人员得到教育,有效提高全社会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对1000多名船员进行安全知识再培训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
    (7)积极开展水上康庄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已列入撤渡(浮桥)建桥和渡船渡埠更新改造计划项目实施,落实扶持补助政策;按照省厅水上康庄工程建设方案,以“能撤则撤”原则,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引导和协助各渡口单位开展撤渡(浮桥)建桥项目的前期准备,争取上级立项,并有效实施,减少渡口数量;按“宜渡则渡”原则,对保留的渡口进行摸底调查,开展渡口渡埠标准化改造和实施新一轮渡船更新改造,在确保渡口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改善渡运环境;继续推行渡口安全评估制度,维持和完善渡口管理责任体系和三级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渡工考核制度和安全管理激励机制。
    2.不断提升管理信息化,以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水平
    (1)结合我市实际进行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化建设研究,提出至2012年信息化建设的初步意见。
    (2)完善水上交通指挥中心和相应的配套制度建设,基本建立重点节点航段现场监控、危货船舶动态管理、突发事件接处警和物资、人员快速调动等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水上交通指挥中心作用。
    (3)扎实推进现场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完成年度监控点安装目标,扩大现场监控区域;开展重点库区、景点客渡运码头安装视频监控的调研,鼓动客货运船舶安装GPS系统,扩大动态监管范围;充分发挥短信平台的作用,及时将信息通知相关单位和船舶。
    (4)组织开展海事业务处理系统等操作知识培训。
    3.不断规范管理行为,严把船舶、船员和通航关
    (1)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地方海事工作准则》和《海事业务处理系统》。
    (2)加强船检机构资质建设和管理,根据省局统一安排认真做好部海事局对我市船检机构资质复核的准备工作,争取顺利通过审核。
    (3)全面实施并持续改进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体系内部审核,不断完善该体系运行。配合省局做好船检信息系统(三期)系统开发工作。
    (4)加强对船检工作的管理和船舶检验的过程控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工作台帐和检验记录,强化现场检验。
    (5)全面实施船舶进出港电子签证,重点船舶在重点时段实行现场签证。
    (6)进一步规范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推进事故规范化成果的应用,开展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信息系统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质量监督部门
    1.起草《绍兴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市县两级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2、起草《绍兴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应急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并开展安全应急管理专项检查。
    3.起草《绍兴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金管理办法》,提升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效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奖优罚劣机制,形成工程建设各单位齐心协力抓质量、保安全的良好局面。
    4.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网络,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网络,组织专兼职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
    5.规范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统一格式。
    6.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继续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建立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数据库,明确整治责任、整治措施和整治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整治到位,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7.开展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8.开展“三防”工作专项检查,督促落实“三防”工作措施。
    9.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10.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对2009年新开工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质量责任制登记制度。
    11.结合交通运输部开展三年农村公路安全质量年活动,组织一次全市农村公路质量专项督查。
    各地各部门还要切实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保证信息报送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县(市)局负责统计各自辖区内公路水路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市公路处负责统计全市桥梁、隧道、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高边坡路段、农村公路安保设施排查治理情况;市运管处负责统计市区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市港航局负责统计市区水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全市水上辖区内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市质监站负责统计全市交通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12月15日报送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相关信息(附件1-4)、并于12月15日报送年度安全质量年工作总结于市局运安处,联系人:戚斌,联系电话:8533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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