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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准备和考场监督
2006-10-26  来源:市港航管理局

四、考试准备和考场监督

 

1、

考场及应备用品应在开考前一天全部准备就绪,在考场贴好《准考证》的编号,以便应考人员对号入座。

2、

监考

1)

理论考试按每20名应考人员配一名监考人,但每个考场不得少于2名监考人员,实际操作考试的监考人员由专业人员担任,每场考试不少于2人,并当场作出初步评估;

2)

应考人应于考试开始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由监考人员核验身份证和《准考证》,监考人应在分卷前宣布考场纪律;

3)

考试结束,由监考人将试卷如数收齐,当场封好后并交船员管理经办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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